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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辦事服務】廣西內地居民婚姻登記31日起“全區通辦” 結(離)婚登記可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區內經常居住地辦理
2022-10-21 10:27:00 來源: 靈川縣政府辦公室
【桂林晚報訊】 據《南寧晚報》報道,解決群眾辦理婚姻登記“多地跑”“多次跑”等堵點問題,滿足婚姻當事人就近辦理登記的需求,廣西婚姻登記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將迎來新局面。8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獲悉,廣西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區通辦”將于10月31日起實施。
婚姻登記服務從“全市通辦”到“全區通辦”,這是廣西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婚姻登記服務的工作縮影。根據自治區民政廳印發《廣西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區通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要求,明確廣西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區通辦”適用于廣西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
需要提醒的是,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涉港澳臺、華僑以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等業務仍按原方式辦理,暫不實行“全區通辦”。
此外,《實施方案》提出,廣西各地民政部門要開展婚姻登記歷史數據查漏補缺、去重糾錯、信息完善工作,加快婚姻登記檔案電子化進程,要全面配備使用人臉指紋采集、個人身份信息采集、文件檔案電子化等智能設備,提高婚姻登記效率,實現婚姻登記智能化、精準化。在官方微信公眾號、廣西政務APP、智桂通等移動端渠道增加預約通道,倡導群眾通過網上預約辦理婚姻登記,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
●辦理結(離)婚登記更便利
男女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廣西的內地居民結(離)婚登記,將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區內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全區通辦”辦理條件及所需材料
《實施方案》明確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區通辦”辦理條件及所需材料。其中,針對當事人選擇在區內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結(離)婚登記的,當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證件外,還需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并由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屬同一設區市的,辦理結(離)婚登記無須提供有效居住證,仍按各地“全市通辦”要求執行。
